| 萧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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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9 09:08 文章来源:萧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付重大肉食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肉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查处肉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控制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展态势,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危害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持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局面。
2、编制依据
依据《宿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和《萧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萧政办[2006]58号)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生猪等畜禽在屠宰、加工及畜产品在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注水肉、病害肉等伪劣肉品已经造成公众病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肉食品安全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4、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责任,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肉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发现的违法屠宰窝点快速出击,彻底捣毁,对市场出现的违法肉品立即查处,没收并作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肉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促工作。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肉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由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公司,应急领导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农委、县畜牧站、县食品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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