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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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05 09:17 文章来源:萧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全县各成品油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按照省商务厅皖商改字[2008]851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0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务局成立200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武 洪
副组长:吴晓宏
成 员:毛 强 李 新 吴 广 马庆云
办公室主任:李新
二、年检主要内容
1、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2、2008年度企业经营状况;
3、加油站、点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达标。
三、年检工作的具体要求
1、时间要求2009年1月18日至2月28日止;
2、年检单位应向商务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2份:
⑴、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主要是2008年度经营情况、加油站(点)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等;
⑵、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⑷、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⑸、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⑹、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点不需要提供);
⑺、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⑻、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⑼、2008年度迁建、扩建的加油站点须提供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函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材料;
⑽、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年检期间不办理变更、转让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年检、不按时申报年检材料,经整改仍不合格以及其它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加油站点,我局将报告省商务厅取消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五、安全经营工作要求。
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加油站点要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安全运营工作。不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点应与县商务局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
六、办公地点:商务局内贸发展股 电话:0557—5039381
联系人:李新 马庆云
特此通知
萧县商务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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