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县人民政府转发十二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
|
| 2007-08-17 15:40 文章来源:萧县人民政府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地实施,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转发了县审计局制定的《十二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领导,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杜长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要加强与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将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
对于民生工程资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出成效。将上级审计机关的任务安排与我县实际紧密结合,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和进度,纳入滚动审计项目计划,连续实施审计。在揭露问题、查处问题的同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十二项民生工程建设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重点关注以下内容: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补助资金发放是否公开透明;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或克扣截留项目资金;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
《方案》提出,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从宏观的角度、制度的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为推进阳光政务、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方案》确定,县审计局将根据《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有关规定,将民生工程审计结果报经县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