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县土地流转让土里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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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9 16:03 文章来源:萧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3月16日,萧县新庄镇小集子村村民戴景芝在自家的承包地进行大棚甘薯育苗,不过,她并不是为自家育甘薯苗,而是作为萧县天之润农业公司的一名员工,在为公司工作。
原来,戴景芝的丈夫长年外出打工,她一个人无法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2005年,她把家中5亩地2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萧县天之润农业公司,每年每亩地可领到500元钱,而且戴景芝也成为该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公司打工挣钱。
近年来,萧县每年在外务工农民多达30余万人。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直接导致了耕地的粗放式管理,经济效益低下。面对这种情况,萧县县委县政府顺应形势变化,从本县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模式,本着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鼓励土地流转,实现土地向种粮大户、致富能手集中。
萧县天之润农业公司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企业。公司经理李希珍2009年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种粮大户”称号。他告诉笔者,公司在村民的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土地流转目前已拥有耕地3000多亩,在萧县新庄、黄口镇创建了优质小麦、玉米基地。2007年来,公司与中国农科院甘薯研究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甘薯原种及加工基地,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公司对所有的耕地均实行统一管理、机械化作业,提高了土地的综合生产水平。在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中,公司除每年按合同付给农民亩均500元土地租金外,还常年雇用100位已流转土地的农民,这些农民成为企业员工,获得租金与工资双重收入,员工人均年劳务收入超过5000元。
萧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徐骅说,国家出台的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让广大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土地流转实现了资金、技术、劳动力的优化组合,从而使农业生产出现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流转土地既让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保障、获得收益,又能让有限的土地产生最大的效益。目前,萧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 |